這份名為《關于進一步完善中央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見》,通過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和創新科研經費使用和管理方式,旨在破除當前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一些改革措施落實不到位、管理不夠完善等問題,更好地激發廣大科研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松綁”是這份意見的一大看點。中央層面將進一步簡政放權,擴大高校、科研院所在科研項目資金、差旅會議、基本建設、科研儀器設備采購等方面的管理權限。如簡化預算編制科目,合并會議費、差旅費、合作與交流費科目;在項目總預算不變的情況下,將直接費用中的材料費、測試化驗加工費、燃料動力費科目的預算調劑權下放給項目承擔單位,從而讓“打醬油的錢可以買醋”。
為激勵科研人員創新活力,意見重申勞務費不設比例限制。參與項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訪問學者以及項目聘用的研究人員、科研輔助人員等,都可開支勞務費。同時,改進結轉結余資金留用處理方式。項目實施期間,年度剩余資金可結轉下一年度繼續使用,2年后未使用完的按規定收回。
意見重點下放差旅會議管理權限,明確中央高校、科研院所不再簡單套用行政預算和財務管理方法,而是可根據教學、科研、管理工作實際需要自行研究制定差旅費管理辦法。同時完善中央高校、科研院所會議管理,科研儀器設備采購管理和基本建設項目管理制度,為科研人員營造更好的研發環境,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嚴肅查處違法違紀問題。
據悉,為確保政策措施落地見效,財政部正會同相關部門抓緊制(修)訂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資金相關管理辦法,計劃于2016年年底前出臺。項目主管部門也將在今年年底前出臺實施細則,為預算編制、評審、財務驗收等提供操作規范,防止政策在執行中走樣變形。